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 李京泽 梁晓辉)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11月1日在记者会上说,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防止过度开发。
今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黄海华介绍说,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多处修改。
一是,明确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并公布。二是,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防止过度开发。三是,明确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在征集、购买文物时,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四是,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加强对民间收藏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五是,增加规定,禁止出境文物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当前,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古村镇旅游等蓬勃发展。对于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如何协调好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黄海华应询表示,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
他指出,草案明确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同时,明确依托历史文化街区、村镇进行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的,应当严格落实相关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防止过度开发。(完) 【编辑:刘阳禾】 新闻结尾
飞机加速器:革新航空动力,提升飞行效率的未来科技的相关文章
“班列+冷链” 江西南昌国际陆港不断拓宽冷链进口新通道的相关文章
走进世界遗产景迈山 “品茗”布朗族烤茶文化
节前市场消费旺 “菜篮子”“果盘子”供应足、价格稳中有降
山东齐河检察探索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
中国金融界积极践行ESG理念
中经评论:中国式现代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9月亚洲制造业PMI为50.7% 继续趋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