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闺蜜男友C错认H,尴尬乌龙引发爆笑后续的相关文章
跟着节气过日子:寒生露凝 寒露节气看哪里深秋已至寒意浓的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京隆重举行
“妈祖信俗”成功申报“世界非遗”十五周年:积俗千年,闪耀世界
2024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节开幕 沿线将开展系列特色活动
人民军队与祖国同奋进共成长|《坚守的力量》
中国行星科学“最强大脑”齐聚南京共逐“星辰大海”
近200幅海内外名家书画作品亮相广州 霍震寰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