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YSL蜜桃色7777:优雅与魅力的完美融合,绽放独特个性的相关文章
中国黑龙江首个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在金边挂牌的相关文章
苏丹武装部队在首都地区发起地面攻势
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西藏社科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座谈会”在拉萨召开
“碳”路先行|扩大产业能源发展空间 把握挑战与发展前景
【澜湄印象】泰国汉语老师爱《唱脸谱》 站在讲台搭起两国桥梁
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总决赛气排球(女子B组)比赛在福建漳州开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