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开蚌是什么意思?网络热词背后的趣味与文化内涵的相关文章
时政微纪录丨共和国·丰碑的相关文章
贵州“村超”面向全球发布《贵州村超官方主题音乐合辑》
总书记牵挂的“这餐饭”,暖了老人心!
国庆长假山西文旅火出圈 “宠客”更为客回头
中新健康丨樟树“药交会”将发布《2024年中医药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广西桂林:秋日稻田叠翠流金 群山青翠连绵
【图刊】极光盛宴上演 看一场来自宇宙的光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