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女生QQ弹弹跳舞视频火爆网络,活力四射的舞姿展现青春魅力!的相关文章
中国在人权理事会主提决议获得协商一致通过 外交部介绍情况的相关文章
中国成功回收首颗可重复使用返回式技术试验卫星
全国铁路10月11日实行新的货物列车运行图
广东多举措做好台风“山陀儿”防御工作
聚焦“海洋与科普研学” 第六届中国科普研学与旅游大会举行
新疆伊犁州:天山脚下秋日风光旖旎
服务国庆假期 做好出行保障(权威发布)